On Self-generated Surplus-Value of Labor-Power
According to Karl Marx, the value of labor-power is the value of the means of subsistence necessary for the maintenance of laborer. As matter of fact, the value of the former is more than the value of the later, the reason for this is that laborers invest not only the means of subsistence but also their time and energy in the process of creating capacity for labor. This kind of investment could explain the issues such as the continuous growing of employee’s income as well as the income gap among them, and human capital etc. The theory of human capital fails to tell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labor-power as commodity and the labor-power as capital.
本文试图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证明,劳动力商品可以自我增殖。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规定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出发点,但对有关这一规定的论证需做补充。我们还将从马克思的资本理论出发简评“人力资本”理论。通过对劳动力的自我增殖从而对其价值构成的进一步考察,以及对“人力资本”理论成果的汲取,有可能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现代西方经济学一个重要流派的改造,并进一步从经济科学上理解当代经济生活的某些重要现象。
在经济学说史上,马克思首次发现并论证了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科学地区别了劳动和劳动力这两个范畴,克服了李嘉图学派的矛盾,为在劳动价值论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说明剩余价值的起源扫清了道路。马克思证明,雇佣工人按等价交换原则卖给资本家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劳动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力的价值,这个差额是剩余价值。
关于劳动力商品的价值,马克思贯彻了普通商品的价值决定原理。商品价值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同样,劳动力的价值由生产劳动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关于劳动力的价值的规定是科学的。问题是,什么是生产劳动力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它究竟包含哪些部分。
劳动力的再生产也就是雇佣工人的生命和劳动能力的再生产。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它由维持劳动者自身生存、供养家庭以及劳动者学习培训所需费用这三个部分构成。因此,生产劳动力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就是生产上述三部分生活资料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第193-195页)
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工人工资。如果劳动力的价值等于维持劳动力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那么,工资就是只工人生活费。因此,英国工党理论家约·斯特拉彻在《现代资本主义》一书中称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决定理论为“工资生活费论”,[2](第61页)并非全无道理。
一直有人在批评马克思,如斯特拉彻,再如保·萨缪尔森和威·诺德豪斯。他们的批评集中到一点就是:马克思的理论无法解释工人工资持续增长的事实。[3] 据说,根据马克思,劳动力价值从而工人工资总是波动于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值的界限内,因而工资不可能持续增长。不仅如此。据说,根据马克思,工人生活甚至还有恶化趋势。
批评者们的批评,实难令人恭维。马克思没有否认工人实际工资增长的可能,他明确指出:“在工人自己所生产的日益增加的并且越来越多地转化为追加资本的剩余产品中,会有较大的份额以支付手段的形式流回到工人手中,使他们能够扩大自己的享受范围,有较多的衣服、家具等消费基金,并且积蓄一小笔货币准备金。”[1](第677-678页)
理论上,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决定原理也没有排除工人实际工资长期增长的可能。实际工资指货币工资可以购得的使用价值量。撇开其他因素不谈,实际工资取决于生活必需品的范围,随着这个范围的扩大而增长,这种增长甚至可能同时伴随着生活资料的价值从而劳动力价值的降低。比如,往日4小时必要劳动可能只满足一人衣食之需,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情况下,设必要劳动为2小时,但现在2小时价值量所代表的使用价值量可能远大于以往4小时价值所代表的使用价值量。“资本主义的发展必然会引起全体居民和无产阶级需求水平的增长”;[4](第89页)“马克思的理论……承认财富增加的愈迅速,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就愈充分,劳动就愈社会化,工人的状况就愈好”。[5](第115页)往日的奢侈品——如轿车——可能成为今日工人的生活必需品,这个新必需品的价值就成为劳动力价值的构成部分。可见,单单工人工资的持续增长的事实,并不对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构成挑战。
真正的挑战不是来自工人工资持续增长这一事实,而是这种增长的界限。根据马克思,不论工资如何增长,它总是局限在生活资料的价值的界限内。而事实是,工资可能突破生活费的界限,就是说,劳动力的价值可能超出生活资料的价值。比如,众所周知的工人持股现象。股票意味着资本。雇佣工人拥有股票,意味着他们的工资除了满足生活需求,还有一个余额用于投资。当然,工人的股票在社会资本总额中可能为数不多。但问题不在于量,而在于质;从仅仅拥有生活资料到拥有资本是一个质的飞跃。
把劳动力的价值归结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也无法说明工资劳动者的收入差别。资料表明,西方国家雇佣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可达数倍。[6] 没有任何生理学上的理由可以说明,维持他们生存的生活资料量会有如此大的差别。
另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劳动力商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劳动力资本,比如,一些技术或管理人才可以把自己的能力作为股份投入企业。劳动力商品向劳动力资本的转化,与货币或普通商品转化为资本遵循同样的前提条件,即:商品价值或货币达到一定的量并与雇佣劳动相对立。劳动力商品能够转化为劳动力资本,这一事实表明,其价值量中肯定存在着一个超出生活资料价值的部分。
把劳动力的价值与普通商品的价值构成相比照,也应看到劳动力价值量中有一个超出生活资料价值的数额。从方法上讲,这种比照有据可依,本来,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规定也是他关于普通商品的价值决定原理在劳动力商品上的贯彻。任何商品的价值都由生产成本[①]加上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构成。马克思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商品价值构成表示为C+V+M,其中,C+V是成本,M是增殖部分,是他人劳动的成果。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商品价值同样由成本+新增价值构成,比如一个使用自有资金和劳动的经营者,也会使他投入的资金增殖,与资本家的剩余价值不同,这个增殖是他自己劳动的积累。对这个新增价值,马克思经济学没有相应的范畴来表示[②],但这个增殖额肯定存在。马克思曾讲过,在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时,他能以自己的劳动为自己积累。[7](第831页)劳动力商品是特殊商品,其特殊性在使用价值方面,就价值而言,它与其他商品之间并无质的差异,商品价值构成的一般原则在这里不应有例外。既然任何商品的价值都由成本+活劳动创造的增殖额构成,为什么劳动力商品没有这个增殖额呢?反过来问也是一样。任何商品都有生产成本,且成本的价值量总是小于商品的价值总量,那么,什么是劳动力商品的生产成本呢?
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只是劳动力价值的成本,劳动力价值中也应当有一个活劳动创造的增殖额,换言之,生产出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并非生产劳动力商品的全部劳动时间。现在应该找到被马克思经济学忽略的部分,探讨其对于劳动力价值构成的意义。
劳动力商品的生产过程中有一个重要部分——活劳动投入,没有引起马克思充分注意,因而他忽略了由这部分劳动时间形成的劳动力价值。关于这种活劳动投入,这里预先指出其最明显的部分,这就是劳动者在学习和训练期间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以一个有大学学历的劳动者为例,他上学期间的消费水平可能与同年龄段的文盲或学历较低者差不多,若他的劳动力价值远大于后者,原因不仅是他支出了更多的学费和其他费用,更重要的是,他耗费了更多的学习时间和精力。单凭学费不能买到劳动能力。
马克思没有充分注意上述活劳动投入,但在并非专门研究劳动力价值构成的场合,这种投入也曾被提到过。在谈到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对劳动力价值的影响时,马克思说:“虽然手工业活动的分解降低了工人的教育费用,从而降低了工人的价值,但较难的局部劳动仍然需要较长的学习时间”。[1](第406页)这里,学习时间的投入参与了劳动力价值的形成。但是,马克思不但没有注意到这种投入对于劳动力价值形成的特殊意义,反而忽略了它;在对劳动力的价值构成做明确概括时,他总是把它限定为维持劳动力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马克思把劳动力的价值等量为工人维持自身生存、供养家庭和学习训练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这样三个部分之和。关于学习和训练对劳动力价值的影响,马克思说:“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1](第223页)劳动时间的完整概念应包括死劳动和活劳动所费全部时间。马克思说高级劳动力的生产要花费较多劳动时间,从字面看,活劳动包括在内,但在对教育训练所费劳动时间进行具体分析时,他还是把它们归结为一定量的商品等价物或教育费,就是说,仅指死劳动。他说:“要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训练,而这就得花费或多或少的商品等价物。劳动力的教育费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而不同。因此,这种教育费……包括在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总和中。” 在这里,劳动者的学习和训练耗费只是“或多或少的商品等价物”,只是“教育费”,而时间和精力的付出踪影全无。因此,马克思紧接着总结道:“劳动力的价值可以归结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1](第195页)他在另一个地方说:劳动力的价值“等于把再生产劳动能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创造出来的劳动时间”。[8](第16页)显然,劳动力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投入从而其价值构成中由活劳动创造的部分在马克思的视野之外。
《资本论》问世后,除了不多的例外,几乎所有马克思学派经济学家在劳动力价值构成问题上都只是重复马克思。人们谈到过学习和训练需花费一定的劳动,但没有完整地理解这种劳动的意义。例如,前苏联1954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写道:“资本……需要善于使用复杂机器的熟练工人,但是熟练程度的取得是同在学习上花费一定劳动分不开的。因此,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费用,也包括青年一代工人阶级的某种最低限度的教育费。由此可见,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等于养活工人极其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9](第113页)工人熟练程度的取得同在学习上花费一定的劳动分不开,这个表述很正确,可惜,后面紧跟着一个狭隘的理解——把花费一定的劳动只理解为花费一定的死劳动,亦即教育费。学习过程中的更重要、更大量的花费——时间和精力的投入反而被忽视。
特别需要一提的是,有经济学家在论述劳动力价值时提到了活劳动,但却是从否定的角度谈问题。林长华先生说:“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虽然同其它一切商品一样,决定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生产劳动力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不能象一般商品那样区分为活劳动和物化劳动”。[10]
商品通常是死劳动和活劳动相结合的产物,如果有时可以没有其中之一,那么,可以没有死劳动,如某些劳务商品的生产,但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没有活劳动;没有活劳动,任何死劳动都不可能自动变成新商品。劳动力既是商品,它的生产就绝不能离开活劳动。与林先生的观察相反,生产劳动力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可以清楚地区分为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受教育者所费生活资料和学费是物化劳动,他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是活劳动。
个别马克思学派经济学家谈到过劳动力商品生产中的时间付出。陶大镛在《‘资本论’与现代资本主义》一文中说:科技、管理人员等的劳动力价值高于一般劳动力的价值,因为“培养一个具有现代化科学知识、掌握某种专业或技术的工程、管理人员,通常总比训练一个操纵一般劳动工具或简单机器的普通工人消耗更多的时间和教育费用。”[11](第445页)教育费用之外,陶先生提到了学习时间的付出,把《资本论》中顺便提到的一个思想突现了出来。但是,陶先生没有对这一观点展开分析。第一,这个时间是谁的耗费,这里不清楚。如果是教育者的耗费,这还是马克思谈过的教育费;教育者耗费的劳动时间是由学习者支付的费用补偿的。如果指学习者的耗费,应指出这种耗费对劳动力价值构成的特殊意义。第二,陶先生提到了高级劳动力的价值高于普通劳动力的价值,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高级劳动力的价值依然等同于他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呢,还是在此之外有一个余额?如果没有这个余额,高级劳动者的生活只不过更富裕一点而已,学习时间的投入就没有特别意义;如果有这个余额,那么,它与学习时间的投入是什么关系。陶先生没有这样提出问题,更没有回答问题。学习和训练时间是陶先生作品中的花朵,但似乎没有结出应有的果实。
从以上论述可知,除了生产出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在生产劳动力商品的劳动时间中还包括劳动者为发展劳动能力而投入的一切活劳动,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应由马克思所概括的那三部分生活资料的价值,加上这里提到的活劳动形成的新增价值所构成。
马克思充分研究过劳动力的价值与维持劳动力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之间的关系,我们这里只关注劳动力商品生产中的活劳动投入。但是,这种活劳动投入是多方面的,它既发生在学习和训练期间,也发生在劳动实践过程中,甚至发生在诸如进行体育锻炼等等一切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活动中。这里只探讨这种投入的主要形式。
劳动者把劳动能力当作商品来生产,主要有两种形式:一、就业前或就业期间的专门学习和训练;二、就业后的生产实践对劳动能力的发展。前一种形式可称为直接的劳动力商品生产,后一形式可谓之间接的劳动力商品生产。
就业前受教育或就业后脱产再学习,直接后果是把劳动力作为商品生产出来,此时的劳动者是单纯的劳动力商品生产者。在此过程中,劳动者花费他的来自各种渠道的生活资料和学习费用,这些是死劳动投入,它们构成劳动力价值的成本部分。劳动者在学习过程中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是他的“学习劳动”,是劳动力商品生产中的活劳动投入,这部分投入使劳动力的价值在生活资料的价值之外产生一个增加额。劳动者就业后,会在一定时期内把学习期间投入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和他的“学习劳动”产生的新价值以收益的某种形式收回。这里需要特别提到“学习劳动”中的精力投入,因为学习也有一个强度问题。一般说来,学习强度愈大,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就愈多,成本之外的增殖额就愈大,劳动力的价值也就愈大。
劳动力商品增殖的另一源泉是从业劳动者的生产实践。劳动能力在生产过程中被耗费,但它在被耗费的同时也得到了发展。如马克思所言,人的劳动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1](第202页)“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直接生产过程就是训练”;[12](第225-226页)“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发展自己的能力”。[13](第27页)劳动者在生产中投入活劳动,意在改变劳动对象,但这一投入有意无意中使劳动者自身的劳动能力得到发展,这个结果会使劳动力价值在生活资料的价值之外产生一个增加额。比如,较之学历相同的新手,富有实践经验者的收入要高一些。没有理由可以说明维持后者生存需要更多的生活资料,也不是因为他有家庭要供养——他可能是独身;更高的收入是因为他有更大的劳动能力。因此,商品生产过程不仅是商品的使用价值生产与价值形成和增殖过程的统一,这一过程同时也是劳动力商品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商品生产过程是普通商品和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生产过程与价值形成和增殖过程的统一。
需要指出,劳动能力是一个使用价值概念。当我们说,劳动力的价值与劳动能力相关,这似乎是说,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于它的使用价值,并且,这符合人们的直观印象:能力强者价值大,因而其收入亦高。如果真是这样,这与商品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原理是不一致的。但是,这里的印象只是假象。通常,价值量的比较只发生在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之间。劳动力之间的比较是同类商品相比较。同类商品比较,价值量和使用价值量成正比:较多的价值量代表着较多的使用价值量,反过来也是一样,较多的使用价值量代表着较多价值量。在这种情形下,使用价值量直接成为价值量的表现,从而直接成为生产该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表现——只是因为较多的劳动时间才生产出较大的使用价值量。因此,使用价值较大的劳动力有更大的价值,只是因为生产该劳动力耗费了较多的劳动时间。归根到底,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于生产该劳动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劳动力商品生产者向自身投入活劳动而使其劳动力价值增殖,可称为劳动力商品的自我增殖。这里所说的增殖与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增殖含义相同,即指超出成本的一个增加额。这种增殖与普通商品生产中的增殖来自同一源泉,即劳动者的活劳动。不同的是,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增殖可能是缓慢的,因为获得一种较强的劳动能力通常需要长时间的学习训练;在手工业时代,某种完善的劳动技艺甚至需要世代积累。
工人收入中存在着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构成理论所无法解释其来源的部分,应该从生产劳动力商品的活劳动投入中得到理解。雇佣工人的股票是超出生活资料价值的价值,这个价值只能来自他的生产劳动力商品的活劳动投入。
特殊劳动能力变成资本,这种现象也应该从上述活劳动投入中得到理解。我们知道,不管货币形态还是实物形态的商品,当其价值达到一定量并与雇佣劳动相对立,它就转化为资本。比如,有一笔超出维持基本生活的货币,你就可以进行投资;或者,假如有若干超出自己需求的房产,你就可以单独或与他人合作进行商业性投入,等等。同普通商品一样,劳动力的价值达到了一定量,就具备了转化为资本的一个条件。高级劳动力的生产耗费了较多的劳动时间,从而有可能达到转化为资本所需的价值量。当这个一定量价值作为股份投入企业时,它就与雇佣劳动发生对立而由可能的资本转化为实际的资本,同物质生产资料一样,成为剩余劳动的吸收器,只不过,物质资本以死劳动与雇佣工人的活劳动相对立,而劳动力资本(如以智力或技术入股的企业经理)则以活劳动与雇佣工人的活劳动相对立。作为股份投入企业的智能和技术资源(管理才能可广义地理解为技术)就是这类形态的资本。
高级劳动力的较大的价值不可能用生活资料的价值和教育费来说明;某些能力巨大的劳动者,如企业管理者、科学技术人员等,其劳动力的价值之大与其花费的生活资料价值和教育费根本不成比例。其次,生活资料和教育费作为死劳动,只能在消费过程中将其价值转移到劳动者身上,当劳动力再次售出时,至多是将这个价值量收回,不可能产生超出这一价值量的价值。高级劳动力的超出生活资料价值的价值,主要应由活劳动的投入来说明。这一论点不但因其符合劳动价值论和商品价值形成的一般规则而在理论上成立,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经验,比如,同在大学学习,学生们在生活资料和学费方面的投入可能大致相当,却会因学习时间和精力投入的多寡而使他们的劳动力价值有很大差异。
会有人说,天赋对劳动能力的形成有极大影响。这是对的。但是,这一事实并不否定高级劳动力的较高价值是其活劳动投入的结果。我们知道,自然条件不同,如土壤瘠肥、矿藏贫富的不同,劳动生产率会有很大差别。人的天赋差异犹如不同的自然条件,时间和精力投入相等,天赋较高者会有较高的“学习劳动生产率”。如果生产劳动力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中等智力学习者的生产率为标准,如同垄断资本家会获得超额利润一样,天赋较高的学习者也会获得“超额”价值。高级劳动力的价值首先是其活劳动投入的结果。
劳动力商品会自我增值,这意味着,劳动力商品与资本相交换时可能获得超出其所费生活资料价值的价值。这带来一个问题,即这一事实是否与剩余价值率的增长相矛盾。[14]
劳动力商品的自我增殖与剩余价值率的增长不一定相矛盾,因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量就趋势而言应该是下降的。劳动力既是商品,其价值量的变动也就遵循商品价值量变动的一般规则:单位商品——单个劳动力——价值量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降低。推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重要因素是技术进步、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竞争等,当这些因素作用于劳动力商品的生产时,也会推动生产劳动力商品的生产率的提高从而降低单位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就学习阶段的劳动力商品生产而言,技术进步主要体现在包括学习设备在内的学习手段、学习方法的改进;获得同等劳动能力,拥有较先进学习设备和方法的学习者所费时间要短些。劳动力商品生产的社会化的集中体现是教育的社会化,首先是学校教育的发展。学徒制下劳动力的培养代价通常是昂贵的。社会化教育愈发展,单位劳动力商品所需的社会和个人投入的教育成本就愈低,学习者愈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较多知识和技能,例如,语言培训方面的国际合作,使学生达到一定外语水平所费的时间要短些。劳动力商品的市场竞争就是就业竞争,竞争压力会增强学生的学习劳动强度以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掌握较多的知识和技能。
劳动力价值的降低,意味着雇佣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从而意味着剩余劳动时间的延长和剩余价值率的增长。问题是,如果劳动力的价值在下降,它怎么可能发生价值增殖。如前所述,我们把劳动力商品的增值理解为劳动力价值中包含着一个超出作为其成本的生活资料价值的余额。如果在劳动力的价值趋向降低的情况下仍然有这样一个余额发生,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尽管劳动力的价值在下降,但由于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得单位生活资料的价值下降的幅度更大,因此,在已经降低了的劳动力价值量中仍然可能有一个超出生活资料价值的余额。如果真是这样,劳动力商品的自我增殖与剩余价值率的增长可能是不矛盾的。当然,前面说过,劳动力价值的降低不一定意味着工人生活水平下降,甚至还可能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之前相比,较低的价值量可能代表着大的多的使用价值量。
谈到劳动力商品自我增殖并可能与雇佣劳动相对立而转化为资本,自然涉及到流行多年的“人力资本”理论,该理论与劳动力价值问题密切相关。
人力是资本的思想在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家那里早有论及。大致在上世纪50年代,这一思想从一般经济学中分化出来形成系统理论。人力资本理论,顾名思义,认为人力可以成为资本的一种学说。根据此学说,人力可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而具有资本属性。该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美国经济学家西·舒尔茨说:“人类由于具有人力资本的性质因而成为生产力。”[15](第174页)教育是人力资本形成的重要因素,舒尔茨说:“教育是人力资本的一种形式。我们之所以称这种资本为人力的,是由于它已经成为人的一个部分,又因为它可以带来未来的满足或者收入,所以将其称为资本。”[15](第92页)教育的成果“能够提供一种有经济价值的生产性服务,它就成了一种资本。”[15](第68页)舒尔茨认为,医疗保健、在职培训、学校教育、为就业而迁徙等方面的投入构成人力资本价值的主要部分。[15](第9-10页)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舒尔茨把受教育者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放弃的收入等,也理解为教育和训练的投入。
人力资本理论试图用人力资本的增长和投入来说明当代某些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如无法用财力资本的投入来解释的经济增长、劳动者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距等等。关于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舒尔茨说:“或许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未能得到解释的美国国民收入之增长,应当归功于这种形式的资本投入。”[15](第68页)“长期以来一直令我们迷惑不解的‘剩余值’问题也可以用人力资本的概念来加以解释,因为产出增长率超出投入增长率的部分,就是由人力资本造成的。”[15](第92-93页)
关于人力资本与工人收入增长的关系,舒尔茨说:“利用空闲时间改进技术,增进知识……工人平均实际工资的显著增长,大部分来自这种向人力资本的投资。”[15](第1页)收入增长甚至可以使工人成为资本家:“劳动者变成资本家并非传说中因为公司股份所有权扩散所致,而是由于他们获得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和技能的结果”。[15](第3-4页)人力资本也被用来说明收入差距:“收入的巨大差别似乎倒是大体上反映为健康和教育方面的差别”;美国低收入群体的低工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缺乏对他们的保健和教育方面的投资。”[15](第4、14页)
人力资本理论对经济增长、劳动者收入增长及其差距等现象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说明,对重视教育和医疗、保障公民迁徙自由等有远见的政策提供了理论支持。它的某些结论会缓解人们的隐忧:“人类的未来不是预先由空间、能源和耕地所决定,而是要由人类的智识发展来决定。”[15](第42页)或许由于这些方面的积极意义,使该理论在国际上有很大影响。
大致在80年代初,人力资本理论传入我国并为许多经济学家所接受,这种接受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加批评的;它的一些概念和原理在许多经济学著作中已被视为成说。但是,这一理论决不是不加批评就可以接受的。下面我们就其主要方面做些分析。
人力资本理论重视劳动者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从马克思的观点看,这不新鲜。就价值创造而言,没有什么理论比劳动价值论更理解劳动的意义,根据劳动价值论,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来源;就使用价值的创造而言,任何一本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都会讲到,劳动力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重要的要素。
但是,马克思经济学没有把上述观点与劳动力商品的生产问题联系起来探讨。人力资本理论的对象正是马克思劳动力商品理论的对象,但马克思真正关注的是劳动力商品的交换,而没有充分研究它的生产,没有把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切实当作一个生产领域进行研究。把劳动和劳动力区别开,确定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规定,证明雇佣工人与资本交换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从而说明剩余价值的起源,对马克思来说这已足够了。人力资本理论真正从生产的角度具体研究了劳动力商品生产的若干方面。
较之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的一个贡献是,具体研究了劳动力价值(人力资本理论所谓的人力资本)中由时间和精力的投入所构成的部分。舒尔茨说:“实际上投入高中、专科学院以及大学的教育资金有一半以上都是由学生们的时间和努力所构成。”“学生在校学习,这就是他的工作,而这种工作首先是有利于构成人力资本。在校学习的学生既不是在享受什么闲暇时间,也不完全是在进行消费,这里把他们当作‘自我雇佣的’资本生产者。……学生们的时间与努力所产生的生产价值,可以用那些年龄与性别相当但不是在上学的年轻人每周的平均收入,或者用那些不在校的学生每周的平均收入来衡量(替换值)。”“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就是将自己的时间和其它一些资源向自身进行投资,”[15](第69、71、114页)另一位人力资本论者写道:“大多数人力资本的形成由联合生产组成:一座拥有书籍、计算机、实验室和熟练教师的大厦并不产生教育,除非学生们使用他们自己的精力和时间资源”;“尽管父母和国家可能一致认为,一个12岁的儿童应该上学,并且尽管国家可能提供学习的条件,父母在家里也创造学习的条件,但是这位12岁的儿童可能拒绝配合,拒绝投入时间和精力。虽然能够强迫儿童到学校上学,但是,要强迫他聚精会神地听讲却是无能为力的。资本形成将不会发生。”[16]从这些论述可见,人力资本论者清楚地看到了被马克思学派忽略的劳动力商品生产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但是,如果说马克思学派忽略了上述活劳动投入,那么,人力资本论者则因没有坚实的科学基础而不能完全理解这种投入的性质。只有在劳动价值论映照下,劳动力商品生产中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才显出其光彩。劳动创造价值;活劳动是新增价值的源泉;时间和精力的投入是活劳动投入,这个投入会在劳动力商品的成本之上产生一个增加额,因此,劳动力的价值量等于劳动力商品的生产成本与这个新增价值之和。
人力可以成为资本,这对马克思经济学来说更是耳熟能详;读过马克思的人都知道,雇佣工人的劳动力是可变资本。与人力资本理论不同的是,马克思认为,这种资本不属于没有财力资本的劳动者;雇佣工人只拥有劳动力商品,这种商品售出后才成为资本,但此时这个资本已不属于工人。人力资本属于购买了劳动力商品的资本家。
并不是任何一定量的商品都能转化为资本。因此,人力资本理论把一切劳动力都视为人力资本的观点经不起批评。这一点稍后再谈。从另一方面说,商品包含着转化为资本的可能;资本能增殖,首先是因为商品生产具有增殖的性质。劳动力既然是商品,把它作为商品来生产就有增殖的可能,当增殖达到一定量时就可能转化为资本。因此,某些劳动力商品所有者有可能成为他自身的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关于人力资本不可能属于劳动力商品所有者的观点就值得商榷了。当然,马克思曾谈到过某些人会利用自己特殊的劳动能力发财致富,例如,他曾就科学家的劳动讲过,“由于自然科学被资本用作致富手段,从而科学本身也成为那些发展科学的人的致富手段”。[17](第208页)但是,这里看不出劳动力商品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意思。
如果说马克思学派没有看到劳动力商品可能转化为劳动力资本,那么,人力资本理论则从能带来收益的任何手段都是资本这一教义出发,不问收入来源的性质,无视只有部分高级劳动力转化为资本的事实而把一切劳动力都看作资本,这就彻底掩盖了资本所体现的社会关系。这样一来,如恩格斯所言:“工人的资本——就是他自己”,“这句话听起来很漂亮,可是资本一词本身的涵义在这里连一点影子都没有了。”[18](第582-584页)人力资本论者或许会争辩说,对资本的理解,他们与马克思学派不同。姑且接受人力资本论者对资本的理解。无论如何,以自己劳动获益的“人力资本”与占有他人劳动的财力资本,本质是不同的。关键是收益源于谁的劳动。把一切劳动力都视为资本,即使工人的收益率高于资本家的收益率,又能说明什么呢?工人这个“资本”必须辛苦劳作,而某些财力资本所有者却可以在品尝咖啡时坐等资本生金蛋。假如有人继续争辩,认为不必介意自食其力与不劳而获之间的差异,重要的是促进经济增长,是各种生产要素在这种增长中的作用等等。这就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了。话题至此就转入了价值判断或主观好恶。是不是应该从某种立场出发掩盖社会矛盾,是不是对几百年来劳资冲突的历史、对收入差别引起的种种社会矛盾感兴趣,等等,这已不仅仅是学术问题了。
时代给当代经济学家提供了丰富的现象,使他们有可能观察到劳动力商品向劳动力资本的转化。人力资本论者在这方面做出了贡献。但是,他们是沿着庸俗经济学的方向去开辟新路的。他们19世纪的前辈们谈过人力资本,但似乎没有直接称工人为资本家。在现代人力资本论者眼里,财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只是资本的不同形态。既如此,雇佣工人同顾主一样,也成为资本家了,人力资本论者也就慷慨地将这一桂冠赐予他们:“从大量学得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或技能这个意义上来说,工人已经成为资本家。”[19]不仅如此。世界还可能更妙:“从社会思想的观点来看待这个理论的最重要意义在于,在发达的工业社会里,工人是最出色的资本家。”[20]把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产要素都视为资本而无视它们之间的本质差别,表明当代某些西方经济学家较他们的前辈在精神上没有多少长进,马克思早说过:“忘记这种差别,正是那些证明现存社会关系永存与和谐的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所在。”[21](第735页)
马克思没有看到今天人们清楚看到的劳动力商品向劳动力资本转化的现象,但他为我们的观察提供了科学基础。如前所述,学习过程中的投入既有死劳动也有活劳动,这些投入会给学习者带来收益,人力资本论者看到了这一点,但是他们不能说明在这一过程中死劳动和活劳动各自的不同作用,但这对马克思学派决不会成为大问题:在劳动价值论、在马克思关于价值形成、转移和增殖等原理的基础上要说明这些问题是不困难的。
[1]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英]约·斯特拉彻. 现代资本主义[M]. 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
[3][美]萨缪尔森、诺德毫斯:《经济学》第28、35章,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
[4] 列宁全集(第1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55.
[5] 列宁全集(第2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59.
[6] [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25、28章,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美]理查德·弗里曼《劳动经济学》第5章第2节,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7]马克思. 资本论(法文中译本第1卷)[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3.
[8]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5.
[9]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 政治经济学[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55.
[10]林长华. 劳动力商品价值决定的特点与劳动力价值变动的趋势[J]. 教学与研究, 1983, (6): 64-67.
[11] 陶大镛文集(上卷)[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2.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80.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9.
[14]参阅高峰《资本积累理论与现代资本主义》第4章关于剩余价值率变动趋势的资料和分析,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15][美]西·舒尔茨. 论人力资本投资[M]. 北京: 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1992.
[16][美]卡·贝尔. 人力资本形成和决策者[J]. 经济学译丛, 1985, (7): 35-39.
[17]马克思. 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8.
[18] 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6.
[19][日]柳个濑孝三. “教育经济学”批判[J]. 经济学译丛, 1982, (8): 58-66.
[20][苏]叶·布赫伐里特. 资产阶级“人力资本”理论批判[J]. 经济学译丛, 1981, (1): 61-65.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62.
作者附言:本文部分内容,主要是其中第四部分,曾以“劳动力商品和人力资本”为题在《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6期发表过。本文对这部分做了压缩。
[①] 在经济学说史上,生产成本(又称生产费用或成本价格)概念有两种不同用法。在李嘉图的著作中,生产成本指商品生产中所耗费的物化劳动与活劳动之和,是包括利润在内的商品的全部价值,是商品价值的同义语(参见《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2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40-41页;另见《新帕尔格夫经济学大辞典》第1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55页)。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生产成本仅指商品生产者(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垫付的资本,不包括利润,因此商品的生产成本小于它的价值(参见《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9-48页)。本文取马克思的用法。
[②]关于劳动者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而实现的积累,马克思也曾经用剩余价值概念来表示,他说,独立的手工业者和农民“这些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的生产者,不仅再生产了自己的劳动能力,而且创造了剩余价值”,在这种场合下,“生产者的确创造他自己的剩余价值”(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39、441页)。马克思这里使用的剩余价值概念,只不过是表示一般意义上的增殖,而与剩余价值的本来意义即他人的剩余劳动完全不是一回事;在这里,同一用语表示的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