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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经验”学术研讨会综述  

作者:admin 来源: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07-01

2010年5月14—16日,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主办的基地年会暨“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经验”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举行,来自中央党校、中央编译局、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山东大学等18个单位的4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建党90年来党内民主建设的经验教训、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探索、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建设个案研究、我党与其他工人阶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比较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山东大学政党研究所协办了这次会议。现将会议研讨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教训

部分专家学者对我党建党近90年来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对策与建议。

中央党校教授、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赵曜在会议的主题发言中,结合我党历史经验强调指出,党的建设是我党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而党内民主建设则是党建工作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在发扬党内民主、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划清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党情,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良性发展。

山东大学终身教授、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名誉所长赵明义在题为《关于我党现行党章中民主集中制问题的若干思考》的发言中,在对我党自建党以来所通过的14个党章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进行系统研究和分析后指出,在大多数党章中都强调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显然只是体现了集中的原则,只是强调了服从,没有体现出党内民主的原则。因此,为全面体现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还应在这“四个服从”后面再加上体现党内民主的“四个监督”,即个人监督组织、下级监督上级、多数保护少数、全党监督中央。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在提交会议的书面发言《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及其与党内民主发展的关系》中,首先分析了人们对民主集中制实质的四种不同解读,认为列宁提出的民主集中制实际上是从民主制和集中制派生出来的,是民主制和集中制两部分的结合。在革命斗争时期,是其中的集中制起决定作用,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只能是集中制;在革命胜利后,是其中的民主制大于集中制并将最终完全复归于民主制。因此,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必须归于民主制,必然是民主制,这一方面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党组织原则和制度规定的尊重和恢复,另一方面也符合列宁关于民主集中制未来发展方向的预示。

山东大学教授、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王建民在题为《我们时代的困境——中共党内民主问题及相关思考》的发言中认为,中国共产党在组织上具有双重性,它既是一个政党,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化的组织。因此,党内缺乏民主的问题是由党的国家机器属性造成的,党内民主问题实质上是国家政治民主的问题,撇开国家机构民主建设而谈党内民主是没有意义的。我们所面临的时代困境是:一方面,我们没有发育良好的公民社会,也就没有从这种公民社会中产生的自发维系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定的力量;另一方面,执政党内以及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不民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问题,已经和正在严重影响着社会安定和国家发展,长此以往必然威胁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而这类问题的克服,又只能依靠民主的发展,依靠从我们的社会中生长出对执政党和政府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的力量。

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罗燕明在题为《再谈陈云与延安的干部审查制度》的发言中,结合延安时期陈云所创立的干部审查制度及其实践,以及后来康生对这一制度的破坏,探讨了党内监督与制约制度对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陕西师范大学副教授任晓伟在题为《“七千人大会”期间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民主的思考》的发言中认为,“七千人大会”期间,我党在总结“大跃进”以来的教训、加强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也在承认党的失误、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取得重大进步。但从以后历史的发展来看,“七千人大会”只是正确地提出了问题,并没有正确地探索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虽然大会提出了领袖的责任、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批评、通过广泛的民主来保证正确的集中等重大问题,但却没有形成对党的权力的有效制度制约,更没有形成对党的领袖权力的有效制度约束,这是“七千人大会”留下的一个重要教训。

此外,还有学者对中央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时期、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时期我党在党内民主建设以及处理党政关系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了回顾与总结。

(二)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探索

部分专家学者结合对历史与现实问题的考察,围绕加强党的民主建设、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行了理论思考,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山东大学政党研究所所长王韶兴教授在题为《当代中国民主发展的逻辑起点是社会民主而不是党内民主》的发言中,着重探讨了当代中国民主发展的路径选择问题。他认为,由党内民主经由党际民主、国家民主到社会民主,以及由社会民主经由国家民主、党际民主到党内民主,是中国民主发展的两条不同路径。在中国民主发展的总体布局中,比较而言,社会民主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目的性。由于政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的组织功能、利益结构和运行规范的不同,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的发生机理、内容构成和价值指向也不一样。在民主的具体形式上,党内民主对社会民主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但从根本上讲,当代中国民主发展的逻辑起点不是党内民主而是社会民主。

中央编译局世界所研究员季正聚在题为《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的发言中认为,我党在选举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表现为目前党内选举的有关具体条例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既有的一些条例规定也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另一方面,在党内选举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不符合民主要求的现象,如党内选举的运作方式不够透明、公开,直接选举的范围相对过小,差额选举的范围小、层次低、差额比例不大,候选人提名制度单一,党代会没能发挥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能和作用,群众选民的比例太小等。为此,我们要在党的建设中采取各种科学、有效的措施,不断加以完善,使之更为科学、民主,如继续深化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对党内选举的认识、在逐步推行直选的基础上扩大直选的范围、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实施党代会常任制、建立健全与党内选举相配套的制度等。

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兼职教授包心鉴在题为《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创新》的发言中指出,反腐倡廉既要靠伦理,更要靠制度。适应当前我党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中要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体系创新,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同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与创新在范围上需要进一步扩大,在内涵上需要进一步提升,在改革上需要进一步深化,在效果上需要进一步彰显,这是当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要任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中央编译局世界所研究员朱昔群在题为《科学的党内民主观》的发言中认为,发展党内民主要解决的是政党民主化的问题,党内民主就是在党内一切事务上全体党员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党内民主必须符合民主的一般属性:多数的统治、对多数权力的限制、对少数和党员个体的制度保护、代表制及其程序化等。党内民主的核心是合法性和权力制衡。在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和党政不分的条件下,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一种特殊形式,人民民主高于党内民主。

山东省委党校教授韩强在题为《把转换理念作为推进党内民主的基础性工作》的发言中认为,在推进党内民主的过程中必须正本清源,从正确理解民主的科学内涵、树立科学的理念入手,依照科学的精神和原则构建党内民主的观念体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剔除附加在民主问题上的错误认识,真正把党内民主推向前进。为此,必须正确认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树立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结合的科学理念;正确认识党内民主的逻辑起点,树立维护党员权益的新型党内民主动力观;正确认识党内民主的价值二重性,树立目标追求与风险防范相结合的辩证理念;正确认识党内民主的政治功能,树立分权制约与保障权利相统一的系统观;正确认识党内民主的科学评价问题,树立评价主体、标准、方式的多元观。

(三)关于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

针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党内民主建设在各个层面上的现实实践,一些专家学者进行了认真研究总结,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不足。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于建嵘在题为《当前中国基层政治改革的困境和出路》的发言中,结合他近年来实地考察、调研的大量案例指出,从改革的动力、空间和制度化这三个方面来分析,可以说目前中国基层政治改革的困境是十分明显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对基层政治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同时需要有一些必要的制度安排,积极应对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压力。特别是,在基层政治改革中,县级政治改革是关键和核心。由于中国政治发展的非均衡性,在中国的大多数地区,形成了一个以县城为中心、周边包括众多农村而组成的县域社会,这构成了目前中国政治的基本单元。从中国政治发展的角度出发,目前的一个重要选择应以县级政权改革为突破口,建立自治性县政体制,改变目前的权力来源和责任体制;以强化国家的法制为基础,建立司法制衡制度,重构民众对国家威权的认同。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王建国在题为《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经验研究》的发言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30年的党内民主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这是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资源,主要表现在:不断解放思想,以理论创新引领党内民主发展;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党内民主建设;以健全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的健康持续发展;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夯实党内民主的基础;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互动发展等。

浙江省江山市委党校的陈昂辉在题为《欠发达地区基层民主现状及思考》的发言中,结合他在江山市部分地区的问卷调查数据,着重分析了农村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前者如村党支部作为村民自治领导核心发挥着重要作用,村民的民主素质和自治能力在自治过程中得到提升等;后者如民主选举有待进一步规范,民主管理有待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据此,他提出的对策与建议是: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完善法律制度,确保村民自治科学有序;提升村民素质,夯实村民自治基础。

浙江省余姚市委党校的吴小华在提交会议的书面发言《沿海发达地区坚持农村无职党员主体地位研究》中,结合在浙江一些地区的调查情况,对目前沿海发达地区农村无职党员主体地位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了思考。她认为,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员的主体意识比较薄弱,党员民主权利保障不到位,党员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文化与制度方面的原因,也同党员整体素质偏低有关,同时还受到经济利益和社会风气的影响。为此,必须提高党员的主体意识,从制度上保障党员各项民主权利的落实,同时,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也是实现农村无职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保证。

(四)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建设个案研究

部分专家学者和来自基层的理论工作者,对我国一些地方基层党组织特别是试点单位,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方面的经验进行了个案研究。

季正聚研究员在题为《成都市基层民主与党内民主建设调研报告》的发言中,介绍了成都市近年来在基层民主建设尤其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的一些先进经验,如:以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为重点,完善民主选举;全面推行“三会”开放,促进民主决策;以“三务”公开为重点,推进民主管理;积极推行社会评价,搞好民主监督;积极建立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机制等。这些举措及制度创新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民主选举方面,过于强调组织意图,有的选举是例行公事的“确认型”选举;在开放“三会”方面,宣传不够充分,开放的氛围不够浓厚,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在“三务”公开方面,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开放程度不够,公开的内容重点不突出;在民主评议方面,评议方式和程序不够科学合理,评议成本很高,相关的评议信息不够权威和准确,参会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有待提高等。

浙江省温岭市委党校的朱圣明在题为《党内民主恳谈之温岭地方经验》的发言中,介绍了由温岭市党组织首创的党内民主恳谈制度。2003年以来,中共温岭市委在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过程中,将本地原创的民主恳谈方式引入党代会,为与会代表的意见表达和矛盾调处找到了一个有效的载体。2008年1月,温岭市委出台了《关于党内民主恳谈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党内民主恳谈的议题、召集人、对象、程序和结果的运用作了明确规定。实践表明,温岭市党内民主恳谈制度的创新之处在于,为党代会期间党内充分发扬民主找到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但其不足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仍然无法破解“精英政治”模式,目前在党代表的选举中,领导干部身份的代表比例远远高于普通党员代表;其次,仍然存在着恳谈议题虚化与泛化的现象,“民主恳谈是个筐,什么议题都往里面装”;再次,也会出现“众口难调”的问题,对于分歧较大的议案,尚需建立党代表投票表决机制等。

山东大学副教授马奔、四川农业大学副教授雷志敏,都以四川省雅安市党代表常任制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的试点工作为例,探讨了与党内民主建设相关的问题。马奔认为,雅安市实行党代表常任制以后,增强了党代表的党员意识和民主意识,促进了党委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提高了党代表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心,激发了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巩固了党执政地位的合法性。雷志敏认为,雅安市在全国率先实行的党代表选举和罢免新机制,有利于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有利于促进党内民主建设,并将有力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浙江省委党校的吴兴智在提交会议的书面发言《党内协商民主:运行机制与制度绩效》中,以浙江省椒江市党代表常任制的实践为例,探讨了党内协商民主这一新机制。他认为,所谓党内协商民主,就是将协商民主理论的原则、机制及原理运用到党内民主运作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党内民主运行模式,意味着广大党员能够就共同关注或涉及共同利益的问题进行自由平等的协商,以达成共识或共同接受的决策、意见、方案。在椒江市党代表常任制20余年的实践过程中,其党内协商民主的运行得益于在制度保障、程序设计以及内容安排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党内协商民主的制度绩效在于寻求民主与威权的平衡。

(五)我党与其他工人阶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之比较

还有一些专家学者对我党和国外其他工人阶级政党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比较研究,并从中得出了有益的启示。

中央党校教授左凤荣在题为《新经济政策时期俄共(布)民主化建设的滞后及其后果》的发言中指出,列宁逝世后不久,新经济政策开始发生逆转,苏联开始向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过渡。发生这种逆转的原因很多,但党的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没有跟上经济改革的步伐是一个重要原因,这突出表现在俄共(布)未能改造成为一个民主的政党,未能实现党内民主化。可以说,俄共(布)民主化建设的滞后,直接导致了新经济政策的夭折和社会主义建设史上首次改革的失败。从这次改革失败中我们看到,经济改革必须与政治改革相配套,否则很难保证经济改革不发生逆转。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于海青在题为《西欧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的经验与启示》的发言中指出,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西欧共产党在不断扩大和完善党内民主的过程中走了两条不同的发展路径,因此在党建的实践成效上也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局面。一是以法共、意共、西共为代表,倡导在“民主运转”的原则基础上发展党内民主,但由于过分强调民主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集中,从而导致党内出现了严重的团结问题;二是以希共、葡共为代表,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但主张随着时代发展赋予这一原则以新的时代内容,由于兼顾了民主和集中问题,因而能比较平稳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其政党自身的运行也良好。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必须根据时代变化以及党的处境和任务,积极通过扩大党内民主来探索使党发挥作用的有效组织形式;党内民主采取什么样的原则,是攸关党建成效的一个大问题,在党内民主建设中,集中和民主同等重要;党内民主建设要从本国、本党实际出发,稳步地、有计划地推进。

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教授崔桂田在题为《越共党内民主建设的新进展》的发言中,回顾了越共从2001年党的九大以来,在建立和健全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中央委员会工作制、集体领导制、党内选举制、党务和信息公开制、质询制、干部交流制、基层民主制、权力监督制等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方面的实践,并介绍了其为迎接2011年党的十一大而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推出的一些新理念和新举措,如营造党内民主建设的社会氛围、革新党的领导体制和领导机构、试点党代会直选省委书记、注重提高党支部的民主生活质量等。越共的这些举措,对于我党加强党内民主建设颇具启发。

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教授臧秀玲在题为《冷战后欧洲社会民主党的组织变革》的发言中谈到,冷战结束后,欧洲社会民主党为了适应变化了的国际、国内形势,在组织上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如大众党特征减弱,“全方位党”特征突出;淡化阶级色彩,向中产阶级靠拢;成员作用减少,媒体作用突出;简化机构形式,强化中央权力;组织原则上实行直接民主与基层民主相结合;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党的监督等。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欧洲社会民主党组织变革的成效初见端倪,但也造成了一些消极影响,如党的长远目标被逐渐淡化、某些组织职能发挥的效果不佳等。因此,欧洲社会民主党在变革党组织的过程中,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教训,考察这些经验教训将有助于我们把握现代西方主流政党的最新发展变化,探讨政党执政的一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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